如何避免鋰電池過充過放
發布日期:2025-08-27 瀏覽次數:23
鋰電池的過充(電量充滿后持續充電)與過放(電量耗盡或低于臨界值)是導致電芯不可逆損傷、壽命縮短甚至引發安全風險(如鼓包、熱失控)的核心原因,充電需避免過充過放。
過充的核心誘因是 “充電時長失控” 或 “充電設備不匹配”,需通過規范充電流程、適配合規設備來規避。精準把控充電時機與時長,拒絕 “滿電久放”。當儀表盤顯示電量剩20%-30%(或續航剩余10-20公里)時,此時充電效率最高且對電芯損傷最小。充滿后1小時內斷電,杜絕 “過夜充電”。若鋰電池設備長期不用(如電動觀光車閑置1個月以上),充電至50%-60%后斷電,每月補充一次電量,維持該區間,此時電池自放電最慢(每月自放電率僅3%-5%)。
必須使用原廠或同規格充電器,不同品牌、型號的鋰電池,充電電壓、電流協議不同,若充電器損壞,需更換與電池參數完全匹配的原廠配件,不可使用 “通用充電器” 或改裝充電器。充電時觀察充電器是否異常,若出現異常立即斷電,更換充電器。
鋰電池即使不使用,也會因“自放電” 消耗電量(每月自放電率3%-5%),長期停放不補電,易從“半滿狀態” 降至過放臨界值。長期停放需每月補充一次電量,避免“休眠過放”。無論是否使用,每月需啟動設備或連接充電器,將電量補至50%-60%。
很多人看似在“保護電池”,實則因操作誤區間接引發過充過放,需重點規避:
誤區1:“新電池需要充滿12小時激活”
現代鋰電池(如磷酸鐵鋰、三元鋰)出廠前已完成激活,無需 “首次充電12小時”,反而滿電久充會導致過充,新電池首次充電只需充至 100% 后斷電即可。
誤區2:“電量用得越空,充電越徹底”
這是鉛酸電池的 “舊經驗”,完全不適用于鋰電池。鋰電池的 “記憶效應” 極弱,頻繁深度放電(用到 10%以下)會嚴重損傷電芯,反而 “淺放淺充”(20%-80%區間循環)能延長壽命。
誤區3:“充電器綠燈亮了就代表‘絕對安全’”
部分劣質充電器的 “綠燈” 僅表示 “電壓達到滿電值”,但可能因過充保護模塊失效,仍在持續小電流充電,長期如此仍會導致過充。建議選擇帶 “定時斷電” 功能的原廠充電器,或充滿后主動斷電。
只要嚴格遵循這些原則,鋰電池的使用壽命可延長30%以上,同時徹底規避因過充過放引發的安全風險,無論是電動觀光車、新能源汽車還是小型設備,都能長期穩定運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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